第六零四章 哑巴勇士(1 / 2)

极品家丁 禹岩 2644 字 13天前

胡不归想了想,也明白了:“将军,你的意思是,玉伽想看看马屁股上抹的是什么药粉?”

林晚荣点了点头,以月牙儿那丫头的倔劲,她一定会搞清楚能让自己的小马发颠的,到底是什么东西。想想她以堂堂突厥大可汗之尊,竟要亲自探查马屁股,说起来有几分好笑。

“原来是这么回事。”高酋胸有成竹的哈哈笑道:“林兄弟放心,我给你的那药粉,主料乃是发情的母猪奶,配料是哺乳期的羊奶牛奶,再辅以几种常见的香料花草配置而成。都是我在兴庆府购得的下等货,而且据说大多是销往草原的,胡人专门用它来给母马配种。前几次我不好意思拿出来,是因为这玩意用在人身上没多大效果,顶多就是一阵燥热,可是对牛啊马啊骡子什么的,却是百试百灵、奇效无比。本来是预备给林兄弟你审问俘虏用的,可惜没用上,嘿嘿,遗憾,也算那些胡人好运。这草原上常见的玩意儿,玉伽就算辨别出来了,也没多大用处。”

审问俘虏用的着这玩意儿?!那是怎么个审法?胡不归打了个冷颤,怎么听老高的话,总觉得有股子邪味呢?

原来是种马专用的,难怪这么厉害呢,林晚荣哈哈大笑,心里老大的可惜,都是纯奶制成的上好的绿色食品,咋就让畜生给糟蹋了呢。

天色渐渐的黑了,草原上懵懵懂懂昏沉沉的一片,几点幽暗的灯火自克孜尔的城头射来。胡人不会制作牛皮灯,城墙上全靠着点亮的火把照明,草原清冷凛冽的夜风吹来,火苗扑闪扑闪着,不到一会儿便熄灭了大半,城墙上昏暗一片。突厥人似乎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场景,也不以为怪。

一匹快马奔来,凑到胡不归耳边说了几句,老胡点点头,压低声音道:“将军,许震他们包住了马蹄,一个时辰后便可到达指定的位置。”

林晚荣点点头,望见前面进城的队伍稀稀拉拉,已经没有几个人了,他大手一挥,喝道:“克孜尔就在眼前。兄弟们,跟我走!”

近四十号人马齐齐低吼一声,拨转了马头,跟在林将军身后,信马由缰,直往克孜尔的城门奔去。

一步一步,胡人的王庭越来越近,城头巡弋的突厥人粗糙的脸颊,在阴暗的火光中都已清晰可见。回想这一个多月的生死征程,便是为了等待此刻的到来,所有人瞬间都激动起来,林晚荣紧紧抓住了马鞍,平抑了一下起伏的心境。

克孜尔的城墙,是由一块块未曾打磨过的巨大石块堆积而成,棱角突兀,起伏不平,远远望去,就像是只带壳的刺猬,手脚灵活点的,几乎可以顺着石块间的棱角,一步一步爬上城头。

建筑城堡,的确不是突厥人的特长,站在这粗糙的城墙下面,林晚荣心里发出一声慨叹。

“站住,你们是哪个部落的?!”城门前,两个突厥守卫拦住了胡不归的马匹,大声喝问。

“我们?!”胡不归哈哈大笑,用力挥舞着手中的土犀旗帜,威风凛凛道:“月氏部落!你们没听说过吗?!”

若在叼羊大赛之前,鬼才知道月氏是干什么的。可是此刻形势已完全变了,草原上最小的月氏部落赢了叼羊大赛的消息,早已传遍克孜尔内外。他们不仅打败了右王,就连美丽聪慧的金刀大可汗也被他们抢走,风头之劲,一时无双。而大可汗主动邀请该族的哑巴勇士参加王庭盛宴的消息,更是传的沸沸扬扬,人所共知。

看见胡不归手中的土犀旗帜,那是强者的象征,守卫的脸色立即变了,单手抚胸,恭敬道:“向草原最勇猛的勇士们致敬,请各位入城!”

被突厥人崇拜的滋味的确与众不同,胡不归听得心花怒放,放手一挥,大笑道:“勇士们,跟我走!”

“吼——”他身后的勇士们爆出一声惊天大吼,沿着缓缓打开的城门,齐刷刷纵马而去。手中的弯刀同时划出一道银色光亮,仿佛突然降临的闪电,明亮耀眼,冷厉无双。突厥守卫看的心寒不止,果然不愧为草原最厉害的勇士,那气势比起右王部族都有过之而无不及。

才刚刚踏入城门,便听见阵阵的欢呼扑面而来,抬头望去,前面宽广的大街上密密麻麻,到处都是高举的火把,到处都是拥挤的人群。前期入城的勇士们,面罩还没揭下就已被团团围住,突厥人提着马奶子酒,在街上点起篝火,围绕着他们载歌载舞,不管是认识还是不认识的突厥人,统统都加入进来,四处欢声笑语、歌声飞扬。

城墙上值守的突厥士兵,也兴高采烈的转过身来,跟随着人群一起唱和,那松松垮垮的模样,哪像是驻守京畿的近卫军?话又说回来,胡人本就不是以纪律见长,凶猛彪悍、战力强劲才是他们的可怕之处。

街道两旁,人们团团挤在一起,争相围观、欢乐歌舞,真个像过节一般热闹。

初次见识这样的场景,吃惊自不用提,林晚荣对胡不归打了个眼色,又朝身后的城楼呶呶嘴,老胡心领神会的一挥手,他身后的三十余名兄弟连带着高酋,便三三两两的没入了人群中。唯留下十余人继续跟随。

胡人王庭的构造,比想像中还要简单直接,脚下的石头垒砌的长街,能并排行走六匹突厥大马,这就是克孜尔唯一像样的街道了。

街道两边也学大华的样子,聚集的满是店铺,只是突厥人的建筑水平差劲之极,他们根本没有堆砖建墙、上瓦和泥的概念,几间破木板搭建起来,歪歪斜斜的,就算是一间店面了。更多的商户,则是直接在街两边搭帐篷,既可以住家,又可以经商,方便之极。整个克孜尔根本就看不见几座砖墙,遍地都是简陋的木房和白色的帐篷,人和马混居,杂乱不堪,连大华的一座乡镇街市都不如。

胡不归行在林晚荣身边,撇撇嘴,不屑道:“就这破烂样子,也敢号称都城?连我们济宁的乡衙都不如!胡人吹牛也吹得太大了些!”

林晚荣笑着摇头:“不能这样比!突厥人最开始是游牧,后来发展到群居,直到这些年来才开始学大华建城定居,这中间经过了几代的艰苦努力,但要他们一夜之间就达到大华那样的建筑和居住水平,要求未免太高了些。就现在这样子,已经很不简单了!”

“月氏部落!”街上传来一声惊叫,也不知是哪个突厥人认出了胡不归手中扛着的大旗。

这一声呼喊可不得了,大街上顿时沸腾了,无数的突厥人涌了过来,将林晚荣和他身后十余骑士围在其中,争相一睹他们的风采。四处都是叽里呱啦的胡语呼喊,少女们奋力的挥舞着小拳头,小脸涨得通红,清脆的嗓音夹杂其中,听得甚是悦耳。

“胡大哥,她们喊的什么?!”林晚荣压低声音,偷偷道。

“她们说‘哑巴,我要嫁给你!’”老胡嘿嘿笑着翻译过来。

林将军听得恶寒,急忙一缩脖子。还未见过我的面就要嫁给我,突厥女人比男人还彪悍那!

他发愣的一会儿,地上已燃起了数堆篝火,几十名兴高采烈的突厥少女,身着最鲜艳的节曰盛装,手拉着手,围绕在他们身边,吹着动听的胡笳,跳起了欢快的舞蹈。火光照耀着她们青春的脸庞和玲珑的身段,让人也禁不住的沉浸在她们如火的热情中。

连天的欢呼声响起,原来是一名美丽的突厥少女,勇敢的脱身而出,脸泛鲜红的桃花,扭动着杨柳般细嫩的腰肢,轻歌曼舞,渐渐向林晚荣的马前靠近。

这就是传说中著名的“哑巴”,是把美丽聪慧的大可汗抢走的强者!!

不少突厥人已经认出了马上骑士的来历,顿时掌声如潮、欢声雷动,人群拥挤着向他靠拢。那突厥少女身处最前,她脸颊嫣红,摇曳着动人的身姿,羞涩的看了马上的哑巴骑士一眼,忽然疾步赶上前,将鲜红的脸蛋往他骏马的脸上一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