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艳阳高照的下午,临高南部一百余里的猴弥岭上,黄猛甲带着乌压压一片人围住一个简陋的寨子,正在命人喊话。
“罗田峒的兄弟姐妹们,你们听好了,我们是番豹山过来的,奉琼州参将夏将军之命,前来接收猴弥岭三十六峒七十二寨。如果你们愿意配合,我们保证不滥杀无辜,否则的话,大军杀过来,寸草不生、尸骨无存!”
这个叫罗田峒的寨子非常简陋,没有当初斩脚峒那样的防御设施,只在周围扎起了荆棘密布的简易栅栏,在热兵器化的特战队面前,等同于不设防。之所以没有直接攻进去,而是先行喊话,是为了保留寨子中的丁口,否则排枪加刺刀一路平推,这小小的寨子很难留下几个活口。
简易的荆棘栅栏后露出了几个脑袋,有一个头领模样的人用黎语大声回应:“你们甘愿做汉人的走狗,死后祖先都不会认你们。赶快滚回去,猴弥岭是我们世世代代居住的地方,凭什么让你们接收?”
黄猛甲回过头问:“这个喊话的是不是罗田峒的头领?”
旁边一个仅仅穿着布衫和兜裆的黎族汉子点头哈腰回答:“是的是的,这个是罗田峒的头领马石,他是整个猴弥岭最好的猎人,能够徒手杀死豺狼、一箭射死野猪!”
这个汉子是黄猛甲之前征服的一个寨子的头领,叫吴矢,现在成了黄猛甲的向导和扫荡急先锋。
猴弥岭是五指山的一个重要分支,最高峰海拔超过了1500米,但周围却是典型的丘陵地形,山脚有南渡江的分支流过,依山傍水,非常适宜居住。由于距离县城太远,加上高山密林的阻挡,汉人的足迹还没有到达这里,整个猴弥岭四周聚居着几十个生黎部落,号称三十六峒七十二寨。平日里这些部落都靠狩猎为生,互相不怎么来往,过着原始而又与世无争的生活。而黄猛甲的到来,彻底打破了猴弥岭的平静。
黄猛甲带着特战队的两三百人,加上清水峒、提南峒等最早靠拢琼州营的几个熟黎峒寨的几百土兵,浩浩荡荡从番豹山一路杀到了这里。一路上端掉了几个零星的部落,完全没有遇到像样的抵抗,直到到达猴弥岭这个生黎集中聚居的山头,才碰到了有组织的反抗。
黄猛甲的作战方式也很简单,利用特战队碾压性的优势,集中火力先击毙部落的首领,群龙无首之后,再用铁器和盐巴作为诱饵,逼迫部落的族人做二选一的选择:要么屠村,要么接受编户齐名,成为琼州营统治下的熟黎。这样的作战方式简单而有效,清水峒、提南峒的土兵甚至没有多少出手的机会,纯粹作为搬运铁器、盐巴的运输大队跟在后面打酱油,开战的时候凑个人数,壮壮声势。
吴矢虽然不是个好猎人,但是脑子很灵活,他是猴弥岭为数不多没有被“斩首”的部落头领之一。见识过特战队能够发出火和光、并且能在超出弓箭的射程杀死对手的铁管子之后,他义无反顾地“弃暗投明”,成了黄猛甲的忠实小弟,遇到其余部落的反抗时,他带着手下冲在最前面,比特战队的人更积极。黄猛甲对他的卖力表现很满意,拨付了二十把精铁打制的钩刀给他,以示奖赏。
精铁打制的铁器对于生黎而言,无异于汉人眼中的龙泉宝剑,罕见而又珍贵。吴矢得到了这些宝贝之后,更是死心塌地追随黄猛甲。
听了吴矢的话,黄猛甲笑了。
“能徒手猎杀豺狼的猎人?呵呵……”黄猛甲捏了捏指关节,发出劈啪噼啪的响声,饶有兴致地看着前方,“耍枪弄炮太长时间了,很久没有和人动手了,今天倒是想会会这个猴弥岭最好的猎人。”
他对特战队队副黄敢说:“既然这个马石敬酒不吃吃罚酒,别浪费时间了,直接上。”
马石带着族人虎视眈眈盯着这群不速之客,他早就听说山下来了一群熟黎,不仅有精良的铁器作为武器,还有比弓箭更犀利的铁管,可以用火焰杀敌于无形,挡者披靡,没想到这么快就到了山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