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2 / 2)

破碎公主之心 陈留王 3312 字 12小时前

高瑟得意地笑:“人间仙境。”

灵犀点点头:“那我去看看。”皇宫和顾府,都是让人伤心的地方。灵犀不愿意留在中原了。

他们告别了庄主,又往南走,几天后,越过边境线,走向茫茫的原始丛林。那几十名羽林军满身风尘,一脸沧桑,他们朝灵犀跪下磕了头,原路返回,尽管那里已经没有他们要效忠的人了。

灵犀站在一簇茂盛的扶桑花下,满眼都是树叶藤蔓,眼前根本看不见路,她好奇地摸着嫣红的花瓣,随手一翻,花底一条筷子长的青虫,身子一缩一缩地往她的手心里钻。

灵犀尖叫了一声,撒腿就跑,被高瑟硬生生拽了回来:“不咬人的,只是一条小虫子。”

灵犀定了定神,她以前在冷宫里,也是见识过各类虫蚁的。她皱着眉头说:“这虫子也忒大了。”

高瑟笑着拉她的袖子,一步一步地往树林里走,然后说:“这边雨水充足,植物生的比别处茂盛。十月份你们中原百草凋零,但这里仍然是夏天。”

灵犀推算了一下,果然中原已经是深秋了,她也觉得很稀奇。地上簌簌地爬过青蛇毒虫,灵犀虽然有些害怕,但也不会大喊大叫了。她对于高瑟的“人间仙境”一样的家园,还是充满期待的。

这林子生在丘陵上,非常宽广茂密,且林内毒蛇猛兽丛生,一般人是很难穿过去的。他们两个只在丛林外围走了一会儿,灵犀已经要崩溃了。因为一个拳头大的蜘蛛掉在她的头发上。

高瑟用小树枝把蜘蛛夹下来,送它到别处。然后摘了几片树叶放在地上,请灵犀坐下:“我的族人很快就来。到时候你可以坐轿子。”灵犀听了,心里稍觉安慰。在碧绿色的树叶映照下,她认真地看了高瑟一眼。发现高瑟肤色微黄,眉骨略高,眼睛乌黑,是个异族人,然而从汉人的角度来看,也是个美男子。灵犀说:“你的族人也像你这么好看吗?”

高瑟一怔,脸颊慢慢红了,他低下头支吾道:“我不好看。我的族人是威武强壮的男子和妩媚动人的女子。”

高瑟身形高瘦,形容有些腼腆,的确跟威武强壮不沾边,灵犀笑着安慰他几句。忽然树林里一阵呼哨声音,夹杂着哗啦啦的脚步声,高瑟一喜:“来了。”

灵犀忙站起来,用手沾露水整理了头发,又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服,忽然一阵腥味传来,她抬起头,陡然看见一个黑紫色的人形怪物站在她面前。怪物腰间围着灰色兽皮,身形略矮,四肢健壮,胸前垂着两条茄子一样的肉团。

“妈妈。”高瑟欢呼起来,抱着那人的肩膀,唧唧咕咕地说了一堆话,然后他对灵犀说:“快来见见我的父母。”

这女人是高瑟的母亲涂山氏,过了一会儿,犬戎王也提着弓箭来了,他跟妻子形貌差不多,唯独胸前的肌肉没有下垂。夫妇两个一起用古怪的眼睛打量灵犀。

灵犀也有些发愣,困惑地看着这两个人。

作者有话要说: 政治斗争结束,接下来是灵犀的域外生活和顾庭树的宫廷生活

☆、柳暗花明

在短短半个时辰里,灵犀所见到的奶,比她前半生所见加起来还要多。犬戎族的大姑娘小伙子 ,挺着油汪汪的胸脯,以兽皮做裙,举着白色长箭,呜呜哇哇地绕着灵犀起舞。灵犀脸颊涨得通红,眼睛简直没处搁,只好看向高瑟。

高瑟说:“他们很喜欢你呢。”

犬戎王头上戴着羽毛冠,显得比别人略高一等,他会说汉语,他拉着灵犀的手:“贵国的国王还好吗?”

灵犀盯着他黧黑的脸,支吾着说:“还好。”想把手抽出来,但犬戎王的力气很大,她正郁闷着,涂山氏也走过来,摸了摸灵犀的头发,又托着灵犀的下巴,仔细看她的牙齿。

灵犀又急又气,转过脸想去找高瑟。她发现高瑟也脱去了中原的衣服,浑身只穿了兽皮裙,盘腿坐在沼泽旁边。十几个年轻的姑娘围拢着他,在他身上涂抹黑泥。高瑟端坐在地上,十分严肃。

灵犀想:这是什么鬼地方啊我要回家!

高瑟好不容易才把她拐来,自然不会放她走。他柔声说:“我们族虽然穷苦了点,但住的地方特别美。”

灵犀已经不对他抱希望了,只敷衍地哦了一声,然后说:“轿子呢?”

高瑟拍拍手。有两个黑皮壮实的人走来,蹲在灵犀面前。灵犀怔怔地看高瑟,高瑟也笑嘻嘻地朝她点头。灵犀心想:这什么玩意儿。她很礼貌地说:“我初来贵宝地,不知道你们族里的习俗。”

这时候犬戎王和涂山氏已经率先走了,他们分别坐在两个矮壮男人的肩膀上,手臂下垂,竟然坐的很稳当。但灵犀是绝不肯坐在陌生男子身上的。她选择步行,高瑟陪在她身边,身后跟了一群大姑娘。

大姑娘们头发乌黑发亮,胸脯饱满结实,咧嘴一笑,露出一排白牙,青春可爱。灵犀窘迫地低头行走,又暗暗打量大姑娘们的胸脯,很想伸手摸一把,又怕挨巴掌。高瑟身处众女子中央,谈笑风生,十分从容。他叽叽呱呱地说了许多,大概在讲中原的见闻,引得众人哇哇乱叫,还有当场翻筋斗捶胸脯的。

灵犀心想:就不能安安静静地走路吗?

这一支队伍约有一千人,除了犬戎王的家眷外,还有几百名士兵。士兵们形貌异常,皮肤宛如鳞甲,刀枪不入,遇水漂浮,百毒不侵。灵犀暗地里瞧了,心想怪不得他们武器如此落后,战场上却能与顾克天僵持半年有余,原来是自带种族天赋。休息的时候,高瑟跟她解释说,这些人并非天生如此,他们自幼年时就浸泡药水,每日承受鞭打,皮肤溃烂结疤,又溃烂,周而复始,就结成鳞甲,唤作藤甲兵。灵犀听了叹气:“真是造孽。”

高瑟听了她的话,并不生气,反而很伤感:“其实谁也不愿意打仗的,我们的土地被中原人霸占,经常吃不饱。你们打仗是为了宣扬国威,我们只是为了活命。”

灵犀听了,一时间无话可说。

那边沼泽旁边已经升起了篝火,不一会儿大姑娘捧了三个烤玉米过来,笑嘻嘻地递给灵犀和高瑟,又直勾勾地看着灵犀。

灵犀道了谢,察觉她的目光异样,于是微笑道:“有事吗?”

大姑娘伸手到她怀里,要扯开她淡黄色的纱裙缔带,灵犀一怔,捂着衣服跑开了,又十分地愤怒。高瑟哈哈大笑,跟大姑娘解释了几句,然后才招呼灵犀过来:“人家想让你入乡随俗呢。”

“我不要入乡随俗!”灵犀大声说。虽然她已经热得汗流浃背了。

他们在丛林里走了十天,天气炎热,树木茂盛,灵犀从一开始的好奇,到烦躁、厌倦到愤怒绝望,她想要洗澡,在平常这种事情不足以困扰到她,但是在潮湿的热带雨林里,这位小公主穿着上等的丝绸长裙,头发一缕一缕贴在脸上,浑身落满了动物的粪便。她快要崩溃了:“我要离开这里!”

但是她无法单独离开,丛林里多的是毒蛇猛兽。她亲眼看见有人误踏进沼泽,再抬脚出来时,膝盖以下已经是森森白骨。高瑟本来还耐心地劝她,后来见她暴躁易怒,有精神失常的征兆,也就不敢招惹她了。到第二十天的时候,灵犀渐渐地沉静下来,除了那双灵活温柔的眼睛,她浑身脏脏不堪,和犬戎人差不多。她也不再嚷着洗澡,不清理自己,除了吃饭睡觉就是赶路,她不再视自己为人,而是丛林里的一部分,一片羽毛,一只松鼠。

大概一个月后,他们走出了丛林,当时是傍晚,灵犀正低头摆弄一只埙,旁边一个垂着麻花辫的男孩轻声唱歌,忽然眼前一白,高瑟提高了音量:“到家了。”

灵犀睁开朦胧的眼睛,只见夕阳下一片波光粼粼,白色的海浪翻着泡沫,发出温柔的哗啦哗啦的声音。沙滩干燥而温暖,残留着几只透明的螃蟹和柔软的水母。

男孩还在唱着轻快的歌,其他人已经欢呼着奔向了大海。灵犀张着嘴巴看了半晌,两只海鸟翩然落下,在她脚下啄食,她回过神来,听见高瑟正朝她喊:“傻子,快过来。”

灵犀胆怯地朝沙滩上走了几步,她的靴子早已经千疮百孔,沙子簌簌地漏进去,磨得脚踝刺痛。她把鞋子脱了,穿着罗袜摇摇晃晃地跑过去。她很矜持地掬起一把水,洗了洗手背,笑着说:“这个地方很美。”

高瑟很得意,正要说话时,发现他的族人已经开始脱衣服泡澡了,他忙扳过灵犀的肩膀:“我带你去别处。”

灵犀眼角余光扫到,虽然见惯了犬戎族的豪放作风,但脸颊还是红了。两人走远后,灵犀才说:“不爱穿衣服的习惯,可以改改了。”

“他们几百年来都是这样。”高瑟辩解道:“我们很穷的,没有衣服穿。”

“……好吧。”灵犀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