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四章 愚蠢的选择(2 / 2)

开开心心地交往三年,却说出国就出国,不带走一片云彩。这应该算陆群经历过的第一个来自现实的无奈。

然而,时隔快4年,陆群每每想起她时,比起高一时的埋怨,如今却更多了愧疚和叹息。

“为什么当初就不能忘记自尊心,再诚实一点,再温柔一点去对待她呢……”

或许,初恋本就是青涩,无奈的——鸡汤是这么说的,但陆群有些不同意。都是借口,当初的自己不如她优秀,成熟。就这么简单。

与其喝下自欺欺人的孟婆汤,还不如记住疼痛,记住下次再不要重蹈覆辙。

陆群想着,看着周围一个个亲密无间,眉目传情的情侣,自嘲地笑了笑,走回了宿舍。

想那么多又有什么用呢。一切已经开始,再也回不去。虽然也许在别人看来,这是无比令人羡慕的四年大学生活……

“改天再读一遍围城好了,蛮怀念的嘞……”

几天后,一个冷冷清清的下午,陆群一个人被外院主任叫到办公室,狠狠批评了一顿。陆群低着头,默默地听着,没有吱声。

原来,那天和他打架的那个化院的高大后卫,是校长亲戚家的孩子。这回直接给陆群告到了校长那里。

主任给他记了个大过。要是再有下一次,基本就是退学处理。

班导是个戴眼镜的温柔女老师,她担忧地望着走出来的陆群,道:“下次可不许再犯了。同学之间有什么事好好说一说,没必要打架,对吧?”

陆群很无奈,走出办公楼,望着散发活力的年轻男女,深深叹了口气。

他再次彻骨地感受到了他与这个大学的格格不入。但最让他无力的是,因为没有留恋,他连一丝不甘都感觉不到。

“何时是个头啊……”

这几天,陆群过得挺滋润。说不定是受了晓东的刺激,陆群和自己蛮喜欢的一个同班女孩沈瑜,脑袋一热就告白了。

他也不清楚自己为什么要在刚有点好感的阶段就和人家告白。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万一要是分手,低头不见抬头见啊,多尴尬。

沈瑜是个发丝柔顺,黑发飘逸的女孩子。她一直很文静,陆群觉得如果她在图书馆里,撩一下耳边的发丝,恬静地坐在窗边看书,那一定会是一道非常亮丽的风景线。

沈瑜大眼睛一眨不眨地静静望着满脸紧张的陆群,居然就那么轻轻笑着答应了他。理由目前陆群还不清楚,但从开始交往过了三天,还没出现什么不对。

可反过来讲,二人也没有什么更进一步的进展。这也让陆群有些不知所措。

和沈瑜交往后,陆群没有刻意瞒着狐朋狗友们。

大学男生寝室是什么地方?是全国上下fff团最强力的聚集点。谁要是敢有了女朋友还遮遮掩掩瞒着哥儿几个,直接拉出去烤乳猪。吊起来用臭鞋垫抽屁股都算轻的。

陆群就很识相,把沈瑜几张和朋友的自拍照大度地公开给舍友看,还信誓旦旦地保证只要有机会肯定给他们介绍沈瑜的那几个闺蜜。于是他就得到了一众舍友的疼爱。但晓东就比较惨了,出去跟妹子开房的事一开始遮前掩后的,最后让老黑找人直接抓住两手两脚,挠痒痒到眼泪鼻涕口水都流出来。

据陆群在一旁乖乖坐着默默地观察,应该是漏了点尿……

但事情在不久后也有了转变。一天陆群约了沈瑜,在晚自习结束后和她一起在操场散步,买了两杯奶茶边喝边聊。

沈瑜穿得很随意,长发简单地束到一侧,很是贤惠。上面一件灰色宽松短袖,能看到黑色的肩带。下面一件红色高腰短裙,脚上踩着白色夹脚拖鞋。

陆群试探地抓住了她的手。手指纤细,掌心干燥温热。她也不动声色地轻轻回握,十指紧扣。二人就慢慢在操场上散着步。偶尔有体育队的人列队慢跑经过他们,有几个调皮的还吹个口哨。

“陆群,我看你都不怎么来上课呢。”

“没兴趣啊,提不起劲。”

“你不喜欢日语?”沈瑜似乎轻轻笑了一下。

“算是吧,但倒不是对日语本身有什么意见,有点别的原因。”

“老师夸你发音蛮好的呢。原因能告诉我吗?”

陆群想了想,还是如实回答。

“想做别的事情,我挺喜欢书的。”

“也就是说,想当个作家什么的?”

“……差不多。”

“看不出来。你给人的第一印象蛮吓人的呢。”

“是吗?”

“嗯。班里好多女生都这么说。”

走累了,坐到长椅上,这回看着周围那些小情侣,陆群油然浮起一丝自豪感。我也是有女朋友的人了啊。

脑海中,忽然闪过初中年代的一幕。看着沈瑜安静地先坐下去,陆群一犹豫,贴着她坐了下去。

沈瑜瞥了他一眼,微笑着没说什么。身子却微微依向他,主动牵起了他的手。

有些细节上的主动,女孩子似乎真的蛮重视。至少,这次他应该做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