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节(1 / 2)

十几年过去了,各人的际遇终是不同,那年热血方刚的少年,被生活磨砺得俨然已经与人世间随处可见的落魄中年人一模一样了。

程婧娆第一眼望过去,几乎是认不出来了,而躺在病床上的人,却在见到程婧娆后,混浊的眼里露出奇异惊亮的光芒来。

“你……你回来了……”

姜建国的声音很虚弱,却还是主动先和程婧娆说了话,这么多年不见,他还记得程婧娆的性格,那是一个很高傲的小姑娘,你不与她说话,她的眼中绝对没有你,他当年在校园门口瞄第一眼的时候就看上了。

跟着他一起混的许多兄弟说他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也不对着镜着看一眼自己啥样,他当然照着镜子看了,也觉得不太可能,结果却是大跌眼镜的,这口天鹅肉还真让他吃到了。

那是人世间最鲜的一口肉,他活到如今这把年岁,或许是别人一生的一半儿,他却是将死之人,回顾走过的人生,大约只有这么一件事,是让他引以为傲的,说出去可以吹上三天牛b,令人羡慕到死的。

程婧娆看着病床里,埋在被子中那张瘦弱到几乎不见肉的脸,怎么也找不到当初那人一丝一点儿的影子,直到他开口说话,竟还是那种略痞气的方式。

“嗯,”程婧娆点头,“好久不见!”

当年那段往事,无论对错,都过去了,在生死面前,亦可轻到不用去提了。

姜建国撇撇嘴,是啊,真的是好久没见了,久到他以为这一辈子可能都不会见了,没想到他只是试着提提见儿子,程婧娆会不放心也一起跟着来了,而瞧见了程婧娆,他又觉得见儿子似乎没有多大意义了。

——以前儿子流浪街头时,他帮不上什么忙,现在儿子跟着自己亲妈了,他还有什么不放心的呢。

“民秀,他是你爸爸,”程婧娆拉了拉手中紧握着的手,轻轻地推了一下,“去吧!”既然来了,总要说一句话啊。

姜建国和程婧娆在说话的时候,他就已经仔细地观察了姜建国,不知这人是被病痛折磨地瘦得没型,还是他本身就长这副样子,在这人的五官里,他几乎找不到自己的模样。

不像他在少管所第一眼看他妈时,别说他身边的人觉得神奇,就连他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他和他妈一看就是母子,但和眼前这人……

姜建国扭头瞄了一眼傻讷讷的儿子,无力地闭了闭眼,这孩子怎么十年没见着,见着后还是小时候那呆头鹅的模样,空长了他妈的容貌,一点儿没随他妈的灵慧,什么时候见了都像木头桩子似的,小的时候没点活泼样,现在到亲妈跟前了,竟也没见长进。

姜建国莫明起火地担心起儿子来,他闷叹一声,“你还好吗?”

姜民秀不知他爸这话从何问起的,问他还好吗?他养在他妈的身边,当然还好,在此之前,托他爸的福,他都没见过好。

姜民秀不懂得怎么回答时,通常是一直沉默的,程婧娆很快就适应儿子这一点,也能最短的时间内窥视到儿子的心理,可是久病的姜建国不是学教育的,他见着儿子,激动之中还压抑着许多别的情绪,肯定是没有耐心等着的。

他见着儿子这么简单的问题都不懂得回答,简直是气得心肺都要颤了,好在心火旺体力不足,想发脾气也发不出来,只能继续颤着声问,“你在念书吗?初几了?”

这个倒好回答,姜民秀干脆地摇头,“没念!”

姜建国几乎要捂胸口了,他这个儿子啊,他是引进了多么优良的基因才生出来的,结果可好,基因变异了,妈的,除了脸像他妈,其他就没有一处像的了。

——他妈当年在全市考试排名都是数一数二的啊,难道真是像了自己这笨脑子,那可就完了。

“怎么不念呢?”姜建国说着去看程婧娆,他自己读书不好,却盼着儿子能多读一点儿书了。

“民秀之前耽误了学业,”程婧娆不想姜建国着急,这人十几年的急脾气都没有变,一场大病也没磨了性子,也是没谁了,“我打算着九月份新一年度开学,帮他找个合适的学校接着念的。”

还是程婧娆的话靠谱,姜建国放下心来,又怨忿地看了姜民秀一眼,他这个种啊,还真是三岁看到老,小的时候就不讨他喜欢,多年不见,再见时竟连说话都觉得噎得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