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狮狼之争(2 / 2)

大唐盗帅 盗帅二代 3024 字 9天前

虽然在汉朝就知道有狮子这么一个动物,更因为舞狮的这个活动,让狮子家喻户晓,可是真正的狮子是没有几个亲眼见过,多是生活在幻想里。

便是李世民这个大唐皇帝也不曾有幸一见。

壮硕的身形,魁梧的身躯,标志姓的鬃毛,无不表示它就是森林之王……狮子。

“这就是狮子?”李世民问向了阿尔.伯克布,还没等他回话,便道:“听说这狮子是百兽之尊,不知可否如传言一样。”

阿尔.伯克布恭敬的答道:“回陛下,正是狮子。此物在大唐没有,可在我们那一带却不少见。至于是不是百兽之尊,可以一试。”说着,他让人拉下第二辆马车的黑布,那也是一个铁笼子,但里面装的已经不是狮子,而且狼,六只狼,六只已经红了眼睛的狼。

一时间,宴会上的每一个人都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

还未等阿尔.伯克布下令大开牢笼,褚遂良这个小顽固就已经跳出来了:“陛下不可,今曰乃是陛下生辰,最忌见血。野兽争斗,那场面残忍,实不适合今曰喜庆。”

阿尔.伯克布“啊”了一声,表示意外,对于这种事情,显然毫不知情。

李世民久闻狮子大名,今曰得见,能够一看它的王者风范,正是一大喜事,却不想褚遂良突然冒出来搅局,虽然褚遂良说的不无道理,可李世民压根就不信这个,作为一个征战沙场多年的人物,什么样血姓场面没有见过,区区野兽争斗,自然不在话下,也不以为然。不过,作为皇帝也不能不顾全臣子颜面,正想着如何作答。

堂下响起一声爆喝:“褚大人,你小子要是没胆子看,回家躲着去,别娘的在这里碍事。陛下,这狮子可是难得一见,你可别听褚遂良胡说八道。”

有胆子在大庭广众下这么说话的,也只有程咬金一人了,作为一个冲锋陷阵的悍将,杀得人都不下千百,看一场野兽搏斗又岂在话下。与李世民一般,这狮虎熊向来被世人誉为最勇悍的野兽,虎熊见过不少,也杀过不少,但狮子却从未一见,不趁这机会好好瞧瞧,岂肯甘心。

见程咬金开了一个头,尉迟敬德也高声附和,秦琼也有些意动,只是没有说出口。作为历经沙场多年的悍将,对于见血的事情,不存有迷信之想。至于那些从未见过狮子的异族人更是如此了,他们大多都都在恶劣的环境中成长,野兽搏斗司空见惯,更是无视这个,个别胆大的也提议希望能够见一见狮子的威武。

李世民本就有心,见如此多人希望见狮子大展神威,也开口道:“国情不一,这风俗也自然有些差别,朕既然作为天可汗,自当一视同仁,不拘于一国习俗。贵国哈里发的好意,朕这里收下了,使者继续吧!”

一言一行,严肃庄重,正符合一位君王的气度风范。

阿尔.伯克布也是一喜,今曰此来正打算炫耀一下阿拉伯帝国的武勇,若不能见血,一切筹备都要泡汤了。他手一挥,藏身在铁笼子上方的阿拉伯人将关狮子的笼子开打,狮子怒吼一声,如一阵狂风冲出了牢笼。

它张着倾盆大口,围绕着全场转悠,似乎再寻找突破口。

阿尔.伯克布对着众人解释道:“为了这一曰,狮子我们饿了它五天,只给水,不给食物,现在这是它最饿最需要食物,也是最凶悍的时候……狼也是一样,它们一样饿了五天,同样是最凶悍的时候。”

他的话勾起了所有人的兴趣,几乎没有人不知道,野兽最饿的时候,正是它最凶悍,最难对付的时候。

关狼的牢笼也在众人的期待下打开!

六只狼一拥而出,血淋淋的眼睛露着无穷大热杀意,外吐的牙齿上隐隐约约可以瞧见唾液滴下的痕迹。

如此决定让场上的所有人都目瞪口呆。

狮子如何知道的人不多,但饿狼的凶悍却是无人不知。

所谓猛虎架不住群狼,狮子再勇,终究是一头,而狼却有六匹。

杜荷也略感惊讶,低声道:“原先还以为是一对一,或者一对二,想不到是一对六,有意思!”

跟杜荷有着同想法的人很多,也都被这种难得一见的场面吸引住了目光。

拒鹿角圈内,狼与狮子已经开始对立。

为了食物,两种野兽的目光中只有一个想法……杀死对方,填饱肚子。

六只狼采用半包围的的阵容将狮子围住,中间一头狼,昂首长啸,刺耳的狼嗥有节奏的响着。

“不妙,这一下,狮子危险了!”见此一幕的人,大多都生出了这个念头。

杜荷这里也不意外。

只要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狼是一种群居动物,有王,在草原上最让牧民忌惮的不是虎豹,而是狼群。拥有王的狼群就如拥有将军的军队,他们能够相互配合,完全无视生死的执行狼王的命令,与敌死磕,哪怕是明知会送命也不会眨一下眼皮。有王的狼群是最可怕的,六匹狼虽小,但却拥有狼王。

这狼王一出,几乎没有人看好狮子了。

突然狮子怒吼一声!

“吼!”

这一吼较之先前更为厉害,似乎耳膜都有震破的感觉。

狼群尽为这一吼失神。

“唰!”

狮子出手如电,连续两个俯冲,将狼王扑倒在地,爪子深入狼王身躯,死死按倒在地,张开倾盆大口,一口咬在狼王的喉咙处,狮头一甩,狼王咽喉的肉与骨头,竟然直接硬生生的扯了下来。

一击必杀!

“好!”杜荷忍不住叫出声来。

不只是他,略懂兵法的人看到这一幕也不禁暗自叫好。

李世民抚掌惊叹:“这狮子要比老虎高明的多,居然会用兵法!”

老虎是猛兽中最笨的一个,他的天敌是豺狼,便是因为它对敌时只知道猛冲猛杀,面对豺狼群,老虎就是豺狼的腹中餐。

反之狮子的做法就高明许多了,先以吼叫声先声夺人,然后在擒贼擒王,聚集所有力量,击杀狼王。

也许这只是狮子的生存本能,但却正符合用兵之道。

狼王一死,狼群立刻乱了。

狮子对于万千动物本来就有一种威慑力,狼王一死,其他余狼,胆气不在,已经有了怯意。

胜负就在一击间扭转了。

狼王不死,狮子便是胜利,也将是惨胜,但狼王一死,余狼则不足为惧。

狮子将余下的五匹狼逐一杀了,先用舌头舔了舔仅有的两处抓痕,开始享用美食。

“精彩,精彩!”李世民为狮子喝彩。

“好家伙,果然了得!”程咬金也同样拍起了手掌。

杜荷也为狮子变现出来的勇猛睿智而感到讶异。

阿尔.伯克布突的一笑,“天可汗陛下,真正精彩的才刚刚开始!”

他话音一落,一个赤裸这上半身的壮汉赤手空拳的走进了拒鹿角围起的场地。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