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1 / 2)

一旁的贾母暗自撇嘴,显然在鄙夷妩媚太过主动,太不要脸。

贾赦在跟前,妩媚可懒得理会贾母是咋想的。要是敢私下不说好话让妩媚知道了,心眼其实比针还要小的妩媚绝逼会给她一顿排头吃。

妩媚笑着对贾代善道:“贾国公,听说荣国府的园子十分的好看,不若就让赦哥儿领着本宫走走如何。”

贾代善乐得这对定下来的小人儿多相处、加深感情,忙笑着答复道:“的确,在屋子里待久了容易气闷,就让赦哥儿陪着公主去园中走了走。”

贾赦一听,忙不迭的道:“父亲、太太,儿子知道了,这就领着公主去园中走一遭。”

如今已是阳春三月,桃花开得正烂漫的时节。荣国府已去世的贾老太君是位偏爱桃花的主儿,偌大的园子栽得最多的便是桃树。贾赦领着妩媚在桃花树下走着,那粉红色的桃花瓣儿随着微风轻轻坠落,撒了一身时,妩媚眼尖的瞥见贾赦那弧度完美、很是漂亮的耳朵居然染上了同样的粉红颜色。

恩公这是害羞了……

妩媚抿嘴一笑,主动的牵起了贾赦的手。

“赦哥儿。”妩媚甜滋滋的唤道。

耳朵尖悄悄染上粉色的贾赦“嗯”了一声,却是道:“恩侯,爷,不不,我的字。”

贾赦习惯性的想称爷,却想起了好像不能在公主面前称爷,只得改口。却不想,对待他绝对会拿出百分之三百的热情,让他感受自己彭拜爱意的妩媚反而笑得更加甜滋滋,声音也更甜滋滋的唤了一声爷。

“爷,本宫的爷们。”

轰,这下贾赦不止耳朵尖红了,就连那张俊秀无比的帅脸也染上了一层粉红。艾玛,未来的公主媳妇这么热情大胆,真是让他受不了的同时又好羞涩。

狠狠调戏了一把黄花大闺男的妩媚心中满意极了。妩媚扣着贾赦的手,十指、掌心相扣间,妩媚那双总是看起来波光潋滟的狐狸眼,充满了魅惑人心的缱绻。

“恩侯,你有我,我有你,咱们相亲相爱过一辈子好不好。”

贾赦听了妩媚的话,不知为何心中酸酸涩涩,前所未有过情感就要破土而出,让贾赦忍不住唤了一声‘公主。’

“媚娘。”妩媚也学着贾赦先前的样子,告诉了他自己的小字:“我唤你恩侯,你唤我小字媚娘如何。”

贾赦几乎无意识的点点头,无意识的唤了一声媚娘后,却是反应过来,红霞再次上脸之际却不忘傻笑。

“真像个呆子。”

不过我就喜欢恩公你这样的呆子!

妩媚心情特美的拉着贾赦的手,继续在园子中逛着。路过盖在池中的藕香榭时,贾赦道:“荣国府历来有金秋七月在藕香榭吃螃蟹的做法。等到了七月,庄子里肥美的螃蟹送来之后,我定会请…公主…媚娘前来吃蟹喝菊花酒。”

“恩侯你真好。”

妩媚游历了那么多个世界,对于撒娇那套儿不说手到擒拿,倒也做得轻飘飘无压力。要知道妩媚如今的年龄不过虚岁十二,与还有半月就及冠的贾赦相差五岁将近六岁。一位连少女也称不上的萝莉,撒娇痴缠的事儿,做起来不要太自然好不好,毕竟两人的年龄差在那儿呢!

其实说来,依着贾赦现在的年龄,如果没有妩媚这么横插一杆的话,出了孝、及了冠后,贾赦原本的媳妇张氏就会进门受贾母暗地里的磋磨,让她生下贾琏,在长子贾瑚夭折的打击下紧挨着荣国公贾代善去世。

可如今妩媚横插一杆,贾代善是不是如原来的轨迹早死,妩媚不知道,但书香门第出身的张氏,必然不会落得那般的下场。而妩媚公主的身份,贾赦必然只能等六年。等到妩媚年满十八(虚岁)未过门之前,必然要修身养性,什么通房侍妾、姨娘的,有文帝这个疼爱女儿的泰山在,那是想都别想。

妩媚认为这样很好,毕竟在她的认知里,她家的恩侯就是被、例如王子胜之类的坏分子带坏了,之所以原著中会落得个连贾母身边丫鬟都打起了主意、贪花好色的名头,都是跟例如王子胜之类的坏分子们有样学样。

这心眼偏得……

得,贾赦这辈子就负责貌美如花好了!

不提妩媚和贾赦在园子中是怎样的郎情妾意。将园中逛了一圈,看了一番景色,妩媚婉拒了贾代善提出的荣国府中用膳的提议,转而道:“听说京城街面很是热闹,回宫的时间还早,贾国公不妨让恩侯陪着本宫出府到处走走。”

“恩侯?”贾代善有些诧异的道:“这是赦哥儿的字?”

一旁的贾赦赶紧回话道:“是儿子的字,祖母去世之前取的。”

“恩侯这字不错。等政哥儿及冠后,也顺着这意思取小字吧。”

“可别。”贾赦心中有些膈应,可不想贾正经小字跟自己相似的他赶紧说话道:“父亲不是一直中意存周的小字吗,政哥儿也甚满意,有必要为了跟儿子小字意思相似改了吗。”

贾代善似笑非笑的瞅了贾赦一眼,因着妩媚这个当今嫡长公主在一旁虎视眈眈,像护食的狼崽子一样。贾代善懒得对贾赦进行说教,只赶紧让贾赦伺候着公主到京城各处儿走动游玩。

贾赦赶紧应了,不过只是应了,却没有抬腿儿走。贾代善不解其意的瞅着他时,贾赦笑得分外灿烂,特没有脸皮的道:“父亲,你还没给儿子银票呢,总不能陪着公主在京城个地儿到处走动,儿子却没有千八百两银子傍身。总不能公主看上哪样东西,还要公主付钱吧!”

第24章 店中偶遇!

得,这要钱的理由真的是理直气壮外加特有道理,贾代善不得不给,也给得十分的情愿。不过幸好贾母因为妩媚登门,憋了一肚子气没出现,不然绝逼会再被贾赦这糟心玩意儿气成河豚。

拿了万两银票,贾赦便和妩媚出门了。说来这还是出孝以后的第一次出门,贾赦惯常去的是一些有特殊服务的场合,就算其中有酒楼、茶楼,也没法带未来的媳妇儿去坐坐不是,所以贾赦便发扬了自己除帅以外的另一项优点,那就是善品鉴珠宝玉石、古董字画,领着妩媚往那玉石古董店钻。

妩媚这个女人是有贾赦万事足,只要跟着贾赦在街道走,她就觉得甜滋滋的,何况是逛着玉石店,挑选她适合戴的珠玉首饰呢。

“这套宝石头面不错,那套碧玉钗簪也不错,不过我觉得媚娘还是佩戴红玉翡翠饰品最好看。”

妩媚生得明艳,即使还未长开,却依然能窥探出以后的天香国色。而就如贾赦所说,生得明艳的妩媚最适合的便是红玉翡翠、红珊瑚玛瑙的饰品。

妩媚出宫,因着穿着便服的缘故,所佩戴的首饰乃是寻常贵女都会佩戴的金玉,全身上下,除了手腕上的那对血玉镯外,也只有涂了胭脂的唇瓣是红的。

贾赦给妩媚挑选了一大堆珠宝首饰,却得出她最适合佩戴红色饰品的结论,不得不说贾赦这个人很有眼力见,也是真正的开始把妩媚放在了心上。

贾赦、妩媚二人郎情妾意,气氛端是浓厚。可俗话说的好,气氛正好时,总有煞风景的人和事出现。这不,正当贾赦花起贾代善给的银子一点也不心疼,大肆买买买时,煞风景的人出现了。

只见京城四纨绔中的石俊贤和侯晓晓不分先后的出现在首饰店里,用惊奇的语气和贾赦打着招呼。

“赦哥儿真是稀奇啊,居然有空来逛首饰店,不去茶楼坐坐?”说话间,石俊贤更是摇着不知拔了多少野鸡尾羽做成的羽毛扇,轻轻摇晃。看似风流倜傥,却不经意间流露出一股傻气。

正和妩媚浅声交谈的贾赦瞥了一眼装模作样的石俊贤和黑炭门神一样杵在店中的侯晓晓,没有在意石俊贤话中的调侃,转而对着妩媚介绍起两人。

“白的那位是石俊贤,现缮国公之子,黑的那位叫侯晓晓,现修国公之子。”